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考生。福建省内普通高校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2023年应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如期毕业。
(二)脱贫户家庭考生。报考“脱贫户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脱贫户家庭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持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乡村振兴部门发放的有效证明,或在“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原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具有脱贫(享受政策)户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电子信息档案的考生。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普通高校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LDsports乐动体育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应征入伍地申请参加普通专升本免试招生。
考生只能在“普通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中选择一种考生类型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本科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本科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报考类别共设置文史哲法类、教育类、理工类1、理工类2、农林生物医药类、医学类、经管类、艺术类等8个类别(详见附件1),考生只能报考1个类别。其中,报考医学类的考生须是医学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是艺术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在填报志愿时部分专业还需同时符合本科高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具体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一)网上报名。脱贫户家庭考生须于2022年11月24日至25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普通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于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报名时,考生还须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21〕402号)规定,通过网络缴交报名考试费140元/人,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1.脱贫户家庭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由考生就读高校负责。已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脱贫户家庭考生须于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有关证明,在就读高校办理报名资格、缴费情况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高校要根据“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查询结果,确认脱贫户家庭考生的报名资格,并于2022年11月28日前将本校脱贫户家庭考生的确认结果提交省教育考试院。
我厅将组织对高校提交的脱贫户家庭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对不符合脱贫户家庭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于普通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前通知高校。高校须取消其脱贫户家庭考生报考资格,并通知考生及时参加普通考生报名。如考生不愿意参加普通考生报名,视为报名无效。
2.普通考生。普通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由考生就读高校负责。已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普通考生于2022年12月3日至6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有关证明,在就读高校办理报名资格、缴费情况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3.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学籍在我省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现场确认工作由学籍所在高校负责,学籍不在我省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现场确认工作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府南路1号)负责。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于2022年12月3日至6日,持本人士兵退役证明、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毕业的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学生证》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并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简称“立功退役考生”)还需携带退役证、奖励证书、记功通令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确认地点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高校确认点应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我厅将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及其立功资格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于2022年12月30日前由高校通知考生可转为普通考生。如考生不愿意转或不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视为报名无效。
4.获奖考生。获奖考生是指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代表我省及本校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世界职LDsports乐动体育业院校技能大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际赛)竞赛类比赛金奖、银奖、铜奖和优胜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以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高职(专科)层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脱贫户家庭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简称“获奖考生”)。
获奖考生按照相应类型考生现场确认成功后,须于2023年7月5日前向就读学校申报获奖考生资格(相关工作另行通知),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取得获奖考生资格。
1.普通考生(含选择本类型的获奖考生)和脱贫户家庭考生(含选择本类型的获奖考生)的考试安排在2023年4月22日至 23日进行。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总分满分600分。公共基础课3门,每门满分100分,每门考试时长120分钟,专业基础课1门,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2。
从2026年起,理工类2、农林生物医药类和医学类公共基础课考试科目中的“大学语文”调整为“高等数学”,其他科目保持不变。
2.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含选择本类型的获奖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联合命题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主要考查考生所报类别专业技能掌握情况,成绩满分150分,采用笔试形式进行,考查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14:30-16:00。
3.考试命题以《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说明》(闽教学〔2022〕37号)为依据,考生可在福建省教育厅或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查阅。
4.考点设在考生报名现场确认高校所在设区市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具体考点由各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继续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脱贫户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录取将单列招生计划,招生院校按照考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遇同分且相同志愿的考生一并录取LDsports乐动体育。
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并优先录取。
获奖考生2023年7月下旬单独组织录取,按照报名确认的报考类别进行录取,遇同分且相同志愿的考生一并录取。获奖考生也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参加脱贫户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或普通考生类型和批次录取,一经学校录取,将不得再参加获奖考生的单独录取。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加强对专升本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学校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专班,下设政策宣传咨询组、学科教研教学组、报名资格审核组、考试服务保障组、网络舆情管控组等职能小组,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平稳顺利、安全规范。
(二)落实防疫措施。各高校要按照本地疫情防控总体部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防疫报名要求,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报名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严格资格审核。各高校要安排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人员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认真查验考生居民身份证、学籍等证明材料和实际就读情况,严格核查“人证一致”,对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加强宣传服务。各地各高校要加大对2023年专升本考试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及工作安排,在考生报名、确认等环节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努力实现平安考试工作目标。我厅对近三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进行汇总(详见附件3),并分别对应到2023年调整后的招考类别,供学生参考。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的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将在志愿填报前另行公布。
0101哲学类、0301 法学类、0302 政治学类、0303 社会学类、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6 公安学类、0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0502 外国语言文学类、0503 新闻传播学类、0601 历史学类
0701 数学类、0702 物理学类、0704 天文学类、0705 地理科学类、0707 海洋科学类、0709 地质学类、0711 心理学类、0712 统计学类、0802 机械类、0806 电气类、0807 电子信息类、0809 计算机类、0810 土木类LDsports乐动体育、0828 建筑类、0829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0801 力学类、0803 仪器类、0804 材料类、0805 能源动力类、0808 自动化类、0811 水利类、0812 测绘类、0814 地质类、0815 矿业类、0817 轻工类、0819 海洋工程类、0820 航空航天类、0823 农业工程类、0824 林业工程类、0826 生物医学工程类、0831 公安技术类
0813 化工与制药类、0816 纺织类、0818 交通运输类、0825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0827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0830生物工程类
0703 化学类、0710 生物科学类、0901 植物生产类、0904 动物医学类、0902 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0903 动物生产类、0905 林学类、0906 水产类、1007 药学类、1008 中药学类
1002 临床医学类、1010 医学技术类、1011 护理学类、1001 基础医学类、1003 口腔医学类、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1005 中医学类、1006 中西医结合类
0203 金融学类、0204 经济与贸易类、0201 经济学类、0202 财政学类、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202 工商管理类、1204 公共管理类、1206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1208 电子商务类、1209 旅游管理类、1203 农业经济管理类、1205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1207 工业工程类
1302 音乐与舞蹈学类、1303 戏剧与影视学类、1305 设计学类、1304 美术学类
注:1.本科招生专业类所包含的专业可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
2.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当年公布为准。
3.2026年起调整的考试科目从2023年入学,2026年毕业的考生开始执行。
注: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的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将于志愿填报前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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